据《京华时报》报道 北京海淀检察院日前审查起诉了马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不同于其他交通肇事案件,马某是骑自行车发生事故致人死亡。
男子马某今年22岁,2013年8月24日晚8点多,他骑自行车去参加朋友聚会,骑行至海淀区复兴路附近一路口时,将步行通过马路的一位老人撞倒。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殁年76岁。
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马某驾驶自行车未及时发现情况发生交通事故,为全部责任,老人无责任。海淀检察院近日就马某交通肇事案提起公诉。检察官表示,不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即认定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