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杜美平 记者 张发平) “感谢你们的帮助,感谢检察院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认罪……”近日,在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办公室,一对中年夫妻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
原来,2013年10月,犯罪嫌疑人张某与马鞍山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某小区门面房协议,支付了5万元定金。后张某以房屋质量等理由要求退款,多次请求未果。同年11月7日上午,张某夫妻来到该小区售楼部,欲泼洒汽油自焚,被工作人员制止。
花山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张某的行为涉嫌放火罪(未遂),但是考虑到本案事出有因,遂会同办案派出所与售楼部领导和张某及亲属分别沟通协商。经过两个多月的奔波和辛劳,促成该公司退回定金45000元,双方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