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年过七旬的老刘怎么也没想到,23年前的一场篮球赛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他不仅因打球受伤,还备受疼痛折磨。23年后,他决定为自己讨个说法。
上世纪80年代起,老刘便在合肥某高校食堂工作,1991年,在学校的一场职工篮球比赛中,他不慎跌伤并造成骨折。为此,他在医院做了两次手术。 学校方面在支付上述医药费后,让他回老家养伤,并承诺会依法赔偿。去年,老刘又做了一次手术,学校也按时支付了医药费。
可在老刘看来,虽然学校支付了医药费,但没给他任何赔偿,因此,他起诉至包河区法院,索赔误工费等4000多元,另外将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确定其他索赔金额。
对此,学校认为,老刘打球时摔倒属实,但比赛并非学校组织,而是教职工自发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学校承担了医药费的自费部分。校方还指出,此案已超过我国法律保护的最长诉讼时效,且去年老刘曾多次到学校主张权利,考虑到他年事已高,且在他做出不再就此事向学校主张权利的保证后,同意支付6000元生活困难补助。综上,学校不可能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昨日,记者从包河区法院获悉,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