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健全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大幅上涨而降低”……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省民政厅厅长吴旭军作了“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
记者在会上获悉,目前,我省五保老人供养标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为3252和1922元,全国平均标准分别为3430和2400);城乡低保覆盖面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困难群众尚未完全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由于受城乡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社会救助工作发展也不平衡,集中体现为城市好于农村,南方好于北方,城乡救助一体化进程发展缓慢,区域救助存在较大差距。
以城乡低保为例,目前,我省城市低保平均补差标准约是农村低保的2.3倍,年相差约2040元。就调研的几个市来看,黄山市城市低保月均补差标准比六安市多出约63元,年相差756元。铜陵市农村低保月均补差标准比六安市多出106元,年相差1272元,比亳州市多出约90元,年相差1080元。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也普遍存在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