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到2016年,全省各市、县都将至少建设1座城市公益性公墓。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不得开展租赁、招商引资、承包经营或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12月23日,省政府公布了我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新规。
新规提出,我省将加大对公益性公墓等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到2016年,各市、县至少建设1座城市公益性公墓。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按照公益事业用地无偿划拨,尽量利用荒山坡地或贫瘠地,严禁占用耕地。城市公益性公墓主要提供骨灰格位安放服务。
城市公益性公墓由民政部门管理,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核定,收入应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不得开展租赁、招商引资、承包经营或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