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男子看中一套房,并以妻子名义买下,准备送她表爱意。岂料引来妻子埋怨“太奢侈”,并要求确认购房合同无效。
今年5月,肥西男子张某看中了当地某小区的一套房子,并当即决定要买下来送给妻子以示爱意。为了给妻子一个“惊喜”,他瞒着妻子并特地以她的名义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相关购房协议和合同,还预交了购房款。
可当他兴冲冲地将这个“惊喜”告诉妻子后,没想到不仅没博得妻子欢心,反而引来她的埋怨。在妻子看来,他的“惊喜”着实吓到她了,不仅让她感觉“太奢侈”,而且这份“礼物”已远远超出家里经济条件所能承受的范围。
虽然张某多次劝说妻子“收下”这套房,但张某的妻子还是毅然起诉至肥西县法院,要求确认购房合同无效。她认为,丈夫以她的名义买房送给她虽然心意可嘉,但她并不认可这种“奢侈”的做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并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但考虑到购房款不是一笔小数目,且张某买房的行为,其妻子不仅不认可还非常反对,法院遂主持进行了调解。
最终,经调解,该房地产公司同意与张某解除已签订的购房合同并撤销合同备案,此外,还退回了他预交的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