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阜阳市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阜阳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据了解,该规定中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据悉,《阜阳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规定(试行)》根据医疗机构违规执业行为的种类和程度,分为一次性记1分、2分、5分、10分和15分五个档次的记分标准。
医疗机构累积记分周期以年度为单位,12个月为一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积分归零,重新开始积分周期。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还将实行公示制度,由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在网站上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和积分情况向社会公布。
根据规定,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年度积分将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校验的重要依据,积分接近或达到10分以上的医疗机构,将被列为关注对象,开展一月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等处罚;一个积分周期内达到15分的,将被作为卫生监督整改的重点关注对象;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满后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被吊销或注销执业许可证后,不得继续开展诊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