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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头税”为何屡打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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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头税”为何屡打不死

□吴睿鸫
 

央视《焦点访谈》2013年12月11日播出《这税收得真奇怪》,曝光河北河间黎民居乡政府在让个体户补缴税款时,在原有税款上多加了5000,当问为什么时,他说“税收任务重,加了5000,你有意见么?”个体户没有交这笔款,第二天就从1万2变成了6万,而第三天就直接要贴封条封他的小作坊。(12月12日央视)

明眼的人一看便知,这是一起典型的“过头税”事件。“过头税”形成的成因,有着复杂的现实和制度因素。现实中,由于全国各地的税收计划编制,运用的是基数法而非零基法。基数法,就是以上年度的税收为基数,根据一定的增长率,来确定当年度的税收任务。这种税收计划编制方法,既会在信息产生不对称,也容易出现隐匿税款、平衡量入库以及征“过头税”等现象。

当然,“过头税”的形成,也源于地方政府的施压。著名财税专家高培勇曾撰文指出,不少地方规定的税收收入增长率都在15%以上,个别地方甚至摸高至25%。在有些地方,表面上虽未直接规定具体任务数值,但附加了更为可怕的抽象原则:不低于甚至高于全省或全国平均增长率。为了稳增长,很多地方政府不得不“双管齐奏”,既搞实的,也玩虚的,大肆征收过头税,或者征税“空运转”,否则,就不能完成年初税收计划,从而影响官员升迁与政绩。

要想杜绝此类现象,治标之策是,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收取过头税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失职官员严厉问责;国家层面要取消税收计划编制,同时地方政府也应及时调整预算,降低财政收入预期;治本之策是,重新划分税源,让地方财政有税可收,财权与事权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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