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作为合肥市民生工程之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4年度参保工作将启动。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该局已发布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称年满16周岁的合肥城乡非从业居民都可以参保,缴费标准则按13个档次进行。
年满16周岁即可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问:哪些人可以参保?
合肥市人社局: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合肥城乡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问:参保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合肥市人社局:首次参保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特殊人群参保登记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标准分为13个档次
问:缴费标准是多少?
合肥市人社局:参保人员的年缴费标准,目前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共13个档次。参保人在一个缴费年度内选择1个档次作为缴费标准。政府对当年足额缴纳保险费的,根据选择档次分别给予30元至80元的缴费补贴。
问:参保人如何缴费?
合肥市人社局:参保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每年1月1日~6月30日),将当年选定的缴费档次标准的参保费,足额存入经办机构发给的《合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存折》中,由银行进行代扣。
问:能否补缴养老保险费?
合肥市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参保人员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的,如缴费不足15年的允许补缴到15年;缴费期间中断缴费的允许补缴。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
困难群体还有缴费补贴
问:政府对特殊人群有没有补贴?
合肥市人社局:有。政府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区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30元的政府补贴。
对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父母参保,除享受所选档次缴费补贴外,另给每人每年补贴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