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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春运退票费 不符合市场逻辑

□舒圣祥
 

明年春运时间为1月16日至2月24日,铁路春运售票工作即将开始。春运首日火车票依然提前20天通过网络和电话发售,但以农民工为主的务工人员买票提前40天启动;为避免在春运期间出现大量退票,旅客改签车票后日期在1月16日至2月24日期间的,退票收取20%退票费。(本报昨日06版)

众所周知,这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之后迎来的第一个春运。别了行政化的铁道部,迎来市场化的铁总,终于破冰的铁路政企分开,能不能给今年春运带来某些改变,这是公众最为期待的。

盛光祖早在改革之初就明确表示,“目前铁路的平均票价是偏低的,至于今后的火车票价,还要按市场规律办,按照企业化经营的模式来定票价。”还好,或许是迫于压力,铁总至少今年春运并没有提出直接涨价的计划;但是,我们似乎仍能找到一些想要“变着法涨价”的端倪,比如加收20%的春运退票费。

在温州动车事故后,原铁道部在2011年将火车退票费标准下调为按5%计收,最低按2元计收。可铁总成立不到半年,就实行了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提前48小时至开车前不足24小时,分别收取票价5%至20%不等的退票费。如今,在春运期间,又规定要一律收取20%的退票费,理由是“引导旅客增强购票的计划性,让更多的车票能及时周转到急需的旅客,使宝贵的运力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利用”。在我看来,这显然有悖市场经济的交易逻辑。

因铁路运力存在较大差距,“一票难求”现象肯定还会存在,所以,要让车票毫不浪费地进入急需者手中。手中握有多张车票、临近开车方才退票的所谓“占票族”,不排除客观存在;但只要不是职业黄牛,仅因担心买不到票所以见票就买,这个占票数量不至于太多。反过来,若要借此打击黄牛,那就有点偏离重点,因为春运时节黄牛担心的是搞不到票,而不是卖不出去砸手里。严格落实实名制,提高出票透明度,严防内部腐败,才是打击黄牛倒票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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