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跑了100多趟,就是办不下来一个土地证。”日前,巢湖市招商项目——安徽紫薇集团巢湖市华巢食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军向市场星报记者反映,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在土地证发放上有乱作为和不作为的嫌疑。他公司6年前与地方政府签订投资协议,4年前公司建成,之后由于高铁拆迁,被延迟办理土地证。几年来一直想补办土地证,却被土地部门要求承诺 “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达产后税收20万元/亩”,否则不予办证。
接到投诉后,记者相继走访了该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跑了百余趟,企业办证遭遇“卡壳”
据徐军介绍,2007年4月和6月,在巢湖市招商引资政策感召下,他的公司与该市夏阁镇政府签订了一份项目投资协议,约定在该镇征地61亩(实际供应51亩),当地政府承诺“一年内给予办理项目用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 2010年6月,由于京福高铁建设需要,该企业先是整体拆迁,后改为部分拆迁,国土部门给该企业办理了24.2亩面积土地证后,其余土地暂时缓办证。
今年上半年,在高铁建设征用该公司13.14亩土地后,国土部门通知他办理申请其余26.859亩土地出让手续。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巢湖市国土局还让他签下一份承诺书,保证“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达产后税收20万元/亩”,否则不予办理。
“这分明是在刁难企业!”徐军说,其公司2009年就已经建好了,是高铁拆迁导致该宗土地证延迟没有及时办理。后来,当地政府与其公司签下协议并且原居巢区政府也盖章鉴证,承诺一年内给予办证,如今拖了好几年都没有办证,政府已经是失信违约了。对此,徐军多次奔波于市政府、镇政府和巢湖市国土局,讨要说法,“为了办这个土地证,我跑国土局至少有100趟。”
市委书记批示:“供地问题,应尊重历史”
徐军告诉记者道:“企业于2009年建成,已经投资2000多万元,现在仅仅是补办土地证,却要我写下这份承诺和纳税保证,岂不是荒唐?”无奈之下,徐军将遭遇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委书记李武好进行了反映。
今年11月13日,李武好书记对此批示“供地问题,应尊重历史;安全问题,必须依法合规,除非有变通的措施”。随后,巢湖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受海批示:请国土局尽快将土地供应按程序供应到位。
然而,半个多月过去了,巢湖市国土局却依然没有给他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仍然让他写下追加投资强度和纳税保证承诺书。
市国土局:要曝光你们就曝吧!
带着企业反映的问题,11月14日和11月29日,记者两次采访了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庆林。
王庆林局长说,追加“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达产后税收20万元/亩”,这是市里文件规定,不是针对华巢食业公司一家企业。记者问,企业反映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当初政府承诺一年内给予办证,你们为什么不给予办理?
对此,王庆林局长说,“我们执行的是土委会文件精神,你们要曝光就曝光吧,捅出来也是好事。”
效能办:会有一个调查结果
11月18日,记者就此又采访了分管土地工作的巢湖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刚。陈刚副市长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应该尊重历史,依法妥善处理好此事,否则对巢湖招商引资环境有影响。“日前,市委李武好书记已经作出批示,等我们有一个处理结果时,再向你们媒体反馈。”
11月29日上午,记者带着企业反映的问题来到巢湖市效能办公室采访。该办公室主任董健壮在了解情况后对记者说,市国土局在该事件上是否乱作为或不作为,会有一个结果。市效能办将会过问此事,去市委督查室了解情况。
律师点评:新文件不可以追溯以前政府应承担违约损失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拿新文件对待历史问题,用前置条件要求华巢食业有限公司写下追加投资和保证税收承诺书,才给予办理土地转让手续,这一规定是否合法?昨日,记者采访了巢湖市海华律师事务所郑先林律师。
郑先林律师说,该公司与夏阁镇政府协议在先,且有原区政府盖章鉴证,从法律角度讲,前面协议已经成立。现在的新文件规定是不可以追溯到以前的,因为这不是新征收土地。另外,从协议履行情况来看,该企业已经投资2000万元,因为政府违约造成企业迟迟不能生产,这些损失理应由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