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钉子户”与6个拆迁决定的“对决”
2013年12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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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钉子户”与6个拆迁决定的“对决”
“钉子户”固执坚守,开发商多年不动工,拆迁户多次“逼工”;事发宿州
本报记者 文/图
82岁的老母坐在窗边看周围被一点点拆掉
关国庆的妻子,身后是她曾经的化妆品美容店
这座4层小楼就是唯一的留守户——关国庆的家
 

关国庆,宿州埇桥区住户,因拒绝拆迁数年,被称宿州市“最牛钉子户”。

“赔偿不公平,开发商还打人,我有捍卫自己房屋的权利。”关国庆说。

另一边,已搬走的361户居民,大多靠租房度日,数次找到政府、开发商要求尽早开工。6年的僵持,迟迟未开工的场地,原本开发商“3年回迁”的美好承诺,也早已成为泡影。

6年里,来自政府和法院的6个拆迁决定,围绕在关国庆、开发商、法院、政府间的申诉、裁定、判决,反反复复。

A “孤岛”

淮海路和汴河路口,是宿州市区商业中心,路口一角是几乎被拆迁殆尽的空旷场地。

工地一角,一座孤独矗立的4层小楼和周围环境相比,显得格格不入。

这里就是关国庆的家,拆迁区域中唯一的留守户。

如今,施工方紧挨着房子周围,挖出近10米深的大坑,仅有一条黄土堆砌的崎岖小路。这也成了关家人与外界进出的唯一道路。

按照关国庆的说法,他们所居住的房子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并成为父亲所在单位的员工宿舍。

父亲去世后,这处房子落户在关国庆母亲的名下。后来,关家将原本只有一层的房子加盖成了4层小楼,关国庆把一楼用于开设化妆品美容店,楼上住人。

B 拆迁来了

2008年的一天,平静的日子被打破,关国庆收到拆迁通知。但他认为,协议上的补偿条款不合理,拒绝搬走。

争执很久,开发商答应全部按照住宅拆一还一,再遭反对。

关国庆拿出一叠材料,其中包括开店的卫生许可证等。“虽然我没有证明是门面的产权证,但我在这开了20年的店,还被评为无假货商店,怎么就不是门面?”

几番讨价还价,开发商答应一楼约105平方米面积按照约50%折算成门面给他,楼上按住宅拆一还一,互不找补。

关国庆拒绝,“一楼我要补105平方米的门面。”

于是,争执继续。

几年里,其他住户相继搬走,在外租房等待回迁。而开发商和关国庆一家也多次接触,却总是不欢而散。

C 惊心动魄的一天

战争,在2013年3月9日爆发。

这一天,拆迁施工队把关国庆家门前的路挖断了。

按照关国庆的说法,他和妻子先去找了施工方办公室,并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路被挖断让他很气愤,为讨回公道,妻子端出一盆液体声称是盐酸,关国庆则从家拿出一把菜刀。

不久,开发商王德全的弟弟赶来,双方扭打起来。冲突中,关国庆妻子的嘴受伤,后被送去医院。

为此,关国庆还特意拍了妻子受伤的照片发在网上。

关国庆说,2008年至今,他和拆迁方多次发生言语冲突,那一次的打架让矛盾上升到极致。

D 门面房之争

王德全,宿州德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项目的开发商。

他介绍,整个项目共涉及6个单位约362户,2005年征地,2007年拆迁。

对于迟迟未能达成拆迁协议,王德全有自己的说法。

“一楼只是普通住宅,被他用来开店的。”王德全拿出一张拆迁图纸,指出关国庆家所在位置,“这不是临街,只是巷口,周围邻居都是住宅,怎么他的就是门面?如果给他补偿门面,那所有人都会找我要门面。”

E 3个条件

尽管关国庆一家始终坚持和开发商抗争,但所幸这些年家里的水电未被停掉,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关国庆说,他不是永远不搬走,除非开发商满足他的3个条件。

1、同一区域,拆迁协议要公平公正。

2、严惩打人凶手,即今年3月9日那天参与打架的人。

3、一楼的105平方米按照门面拆一还一,互不找补。还原的门面商铺,必须在关家原址附近50米范围内的一楼。

他坦言,第3条是双方争执根源所在。

F 6个拆迁决定

2009年1月9日,宿州市拆迁办下达一份裁决书,认定一楼“使用性质为住宅”,要求关国庆一家在15日之内搬迁完毕。

2009年12月15日,宿州市政府下发文件,决定对关国庆户实施强制拆迁。

2010年3月17日,省政府下发《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宿州市政府的强制拆迁决定。

2011年5月25日,宿州市政府再次向埇桥区法院提出对关国庆户强制执行的申请。

2013年6月7日,宿州市政府法制办对关国庆一事举行专题会议,会议认为“启动强制拆迁,理由充分。”

2013年8月23日,宿州市埇桥区法院针对宿州市政府申请强拆一事,下达《行政裁定书》,结论是“准予强制执行,由宿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G 8名老人等待中去世

郑广华,86岁,已搬走的拆迁户之一。

他告诉市场星报记者,2007年,听着开发商“3年回迁”的美好承诺,他和家人搬离老屋。

回想租房经历,老人很难过,“条件很差,一到阴天下雨,家里就满是水。”而房东也并不情愿租给他们,“嫌我们年纪大了,怕死在里面,给房子招晦气。”

75岁的邹宏宇说,6年里,他经历至少3次搬家,“我们就像拖家带口的‘逃荒户’。”

“搬出来的这几年,(当年住在)我们单位宿舍的就死了8个,都没能等到新家建好,有的老死,有的病死。”老人难过地说,虽曾多次找开发商、政府,但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搬进新家。(郑广华、邹宏宇为化名)

记者手记

城市发展,城区改造,不可避免是拆迁。但为何拆迁工作中,总会出现各种难以调和的冲突矛盾?

6年里,项目工期拖了又拖,300多户居民等了又等。原本承诺3年回迁,可如今,两个3年过去了,却连个新家的影子都没有。

关国庆认为补偿不合理,拒绝拆迁;开发商认为索要无度,拒绝答应;尽管法院多次下达强拆判决,但出于种种因素,宿州市政府至今未能执行。

也许,在拆迁中,各方都需要在一个合理范围内,寻找利益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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