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六次 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拉开序幕
2013年12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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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六次 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拉开序幕

孙同瑞 记者 张华玮
 

体育场地是增强人民体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提高竞技水平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政府提供社会公共体育服务的必备硬件条件。为了更好地掌握体育场地现状、使用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更好地科学配置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推动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体育场地普查是一项需要定期开展的工作。

据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开展过5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分别在1974年、1982年、1988年、1995年和2003年。今年年底即将展开的是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     

意义 普查有利盘活体育场馆资源

省体育局相关领导告诉记者,通过体育场地普查,可以全面了解、掌握我省体育场地情况,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的体育场地类型、结构、分布和使用管理等基本情况;为制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体育场地标准、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基础数据;为制定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了解、掌握全省体育场地发展变化特点,为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奥运争光计划(2011-2020)》,深化体育改革提供可靠基础资料;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体育场地建设和使用实施宏观管理,调整体育场地以及建设投资方向和建设结构以及制定体育场地发展规划提供客观依据。

开展此次普查对于盘活体育场馆资源,破解大型体育场馆运营难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省绝大多数大型体育场馆都是由政府投资兴建的,有着投资多、规模大、功能丰富、服务能力强等特点,是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完善和丰富公共服务具有积极作用。但当前很多大型体育场馆依然存在使用效率、运营水平不高,服务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不仅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更造成了财政上的负担。据介绍,为能够摸清当前我省大型体育场馆的现状,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专门设计了大型体育场馆运营情况登记表,普查结果将为破解大型体育场馆运营难题提供可靠的决策参考。

启动 普查动员会召开,各地普查工作开始启动

今年11月12日至13日,省体育局在合肥召开了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动员、布置和培训会。省统计局、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等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出席会议,各市、县、区普查工作人员共200余人参会。

省体育局局长冯潮在会上指出,要深刻认识普查工作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体育场地普查工作;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体育场地普查工作;要认真总结,深入分析,充分发挥普查工作效益。冯局长强调要从政治的、全局的、事业发展的高度看待本次场地普查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协作和配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加强普查队伍建设,提高普查工作水平。要注重对数据的分析和利用,促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发展。

省体育局副局长、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许广全要求,全体普查人员在普查过程中,组织工作要有条不紊,把握节点;填报工作要不重不漏,真实准确;实施工作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要全面了解、掌握普查的指标和填报方法,不但要学明白、会操作,回去以后还要做老师,指导基层的同志具体填报。

会议结束后,各市、县纷纷行动起来,积极开展体育场地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合肥、阜阳、铜陵、桐城市、休宁县等地成立了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合肥、马鞍山召开了体育场地普查动员布置会;宣城市对所辖县区普查启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我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动员、布置和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计划在2013年12月底完成,2014年元月份正式进行普查,6月份完成普查数据统计工作。

体彩 公益体育彩票支持体育设施建设,助力体育场地普查

据记者了解,“十一五”以来,体育彩票公益金共支持建成1024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50个国家级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71个乡(镇)级全民健身广场、121个县(区)级全民健身广场、21个“雪炭工程”、6个国家级全民健身中心,2713个全民健身苑(路径)、7个国家级和 246个省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3个国家级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2800个省级全民健身示范晨晚练点,建成16个市级和 17个县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全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据悉,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经费主要来源于体育彩票公益金。

主要体育场地介绍

体育场:有6条以上标准400米跑道、场地中心含有足球场,并建有固定看台的体育建筑,观众席位不少于500个。

田径场:有400米环形跑道、无固定看台的室外体育场地。

体育馆:配备有专门设备,能够进行单项或多项室内竞技比赛和训练的体育建筑。主要由比赛和练习场地、看台和辅助用房及设施组成。席位数不少于500个,不包括半封闭的室内设施。

综合房(馆):同一建筑物内多层或分割独立的可同时开展两个及两个以上运动项目的室内体育场地。

游泳馆:可供游泳、戏水活动的室内体育场地。主水池的长度在25米以上,宽度16米以上,最浅水深不低于1.2米。

健身房(馆):供健身使用的室内体育场地,场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如在会议室、餐厅、礼堂、楼道内临时放置器材设施的活动场所不予统计。

乒乓球房(馆):供乒乓球运动训练比赛健身使用的室内体育场地,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92平方米。如在会议室、餐厅、礼堂、楼道内临时放置器材设施的活动场所不予统计。

城市健身步道:在街道社区、居民区、文体广场、街心花园、江(河、湖)边、公园和路边隔离绿化带等地建设的,用于体育健身的,免费向群众开放的环形步道或非环形步道。

登山步道:利用山地、丘陵等地形地貌建设的,以体育健身为主要用途,配置相应的标识系统、服务系统和环保系统等设施,免费向群众开放的步行体验道路。无投资、无人工设施、无人管理的登山道路除外。

全民健身路径:指在社区、村、公园、绿地等地建设的,由室外健身器材组成、占地不多、经济实用、可免费使用的体育健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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