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9年前,因离婚,她黯然离开女儿,9年后,安定下来的她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谁知却遭到女儿的强烈反对。
母爱“缺席”9年后她要变更抚养权
2004年,杨女士与肥西男子王先生因感情不和经法院判决离婚,当时年仅5岁的女儿潇潇(化名)判归王先生抚养。由于老家在外地,离婚后,杨女士忙于打拼事业,对女儿的关心和照顾少之又少。潇潇对母亲的感情和记忆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淡薄。
眼瞅着9年时间过去了,潇潇已经长成14岁的大姑娘了。考虑到自己这么多年未尽母亲责任,事业稳定的杨女士遂起诉至肥西县法院,要求将女儿变更为由自己抚养,可她怎么也没想到,这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
女儿拒与母亲生活她仅获得探视权
法庭内,潇潇静静地坐在父亲王先生身旁,对母亲态度十分冷淡,对于杨女士不时投过来的目光,她甚至不愿意与其对视。当法官征询其意愿时,潇潇激动地重复着“我坚决不跟她一起生活”。在父亲的劝说下,她的情绪才渐渐平复下来。
见女儿视自己如“陌生人”,坚决不同意与自己生活,杨女士既失望又伤心。昨日,记者获悉,经法官调解,她与前夫达成一致协议:女儿潇潇仍随王先生生活,她享有探视权,但每次探视前要以短信、电话的方式告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