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籍;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等七类学生入学后将不得转学……记者昨天从省考试院获悉,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公布,将通过网上学历注册和登记预防学历造假。
根据规定,按国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则可能会被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依照规定,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学生,经学校审核同意,方可申请转学。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不予转学:专升本资格复查暂未通过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录取分数未达到转入学校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年级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针对往年成考专升本考生的学历可能存在造假的现象,我省今后将其学籍信息上传注册后,平台自动对注册“报到入学”的专升本数据进行初审,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提供给各学校下载、复查。复查合格的,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的,不能取得学籍,不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