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系误解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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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拖欠土地增值税3.8万亿”
国税总局:系误解误读

人民
 

央视曝光多家房企欠缴巨额土地增值税一事引起业内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26日表示,这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存在误解误读,我国土地增值税在近几年征管力度逐步加强,今年1至10月组织收入2710.78亿元,增长22.2%。

24日,央视曝光了45家房企欠缴3.8万亿土地增值税,欠缴土地增值税企业包括SOHO中国、富力、万科等。被点名的房地产公司纷纷以各种渠道集体自辩称“欠缴不实”。

其中,万科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万科总纳税额211亿,其中土地增值税52.8亿。央视报道应该是源于误解,是把会计上的“预提”理解为了企业的“现时纳税义务”。

房企的“自辩”得到了业内一些专家的认可。业内专家表示,报道中将合规的“应交未交”误读为“拖欠”是不合适的,而且欠缴总额的算法也存疑问。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土地增值税先“预征”,待项目完工后再清缴,这一说法基本成立,满足这一条件的房企不能简单判定为“欠税”。

中央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岳树民在接受专访时认为,根据现行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土地增值税最后清算的部分操作较难。“一般情况,主管税务机关要等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的85%以上才能对之进行清算。”同时,又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多是滚动开发的,从拿地、开发到竣工一般都要2~3年的周期,财务成本核算又较复杂,清算工作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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