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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扶”,企业要“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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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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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扶”,企业要“找”

 

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是非常脆弱的,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税收是重要的经济杠杆,出台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应是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如提高小微企业税收起征点,并加大力度,扩大范围,即可为众多企业减负。

先进地区的经验值得学习,比如杭州市出台的扶持小微企业税费减免政策,规定“个转企”的个体户自其转为企业之日起,给予不少于3年时间的税收优惠政策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个体户予以补助,补助额度相当于留地方部分的税收。个体户转为企业后,按企业性质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给予不少于3年时间的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社会保险费增加部分由政府给予补助。

政府各部门要规范收费行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监督措施,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要敢于学习,花大力气去“扶”。

另一方面,企业要有紧迫感,坚定“转型提升、创新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企业应直面市场,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制定人才战略,培植企业文化。对于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要仔细研究,不懂就问,“找”到对己的有利点,“找”到好处,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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