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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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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平米小区中心会馆建成后闲置9年
主管部门:根本原因在于产权不明晰
记者 张发平 文/图
业主说,会馆成了摆设,太可惜了
 

小区内规划建设中心会馆,其初衷是为了给业主提供一个可以休闲、健身和文化娱乐的活动场所。然而,在巢湖市康乐新村经济适用房小区内,一幢面积为3000多平方米的中心会馆建成9年了,却一直没有惠泽小区居民。“该中心会馆数千万元资产闲置至今,作为房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1月25日,记者接到该小区居民反映后,前往该小区和相关部门调查。

直击:会馆成“摆设”

11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巢湖市康乐新村西南角。只见该会馆后排层高5层,前排为3层楼,大门前用篾栅栏挡住。

透过栅栏缝隙,记者看到一楼大厅堆放着杂物,一片狼藉。

小区业主刘家训老人说,这个中心会馆的面积有3000多平方米,其中一半产权归小区业主共有,另一半产权归房产局所有。因为双方在产权权属关系上有纠缠,导致该会馆数千万资产一直闲置长达9年。

刘家训老人称,之前他们业主多次向房管部门和市政府反映,但一直未能解决。

业委会:产权归业主

“我们并不是无理取闹,有文件规定会馆产权全部归小区业主共有。”11月25日,康乐新村小区第三届业委会副主任陈玉平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原地级巢湖市物价局(2004)132号批复文件。

记者看到,这份文件批复日期是2004年8月30日,第三条内容为“小区幼儿园、活动中心(中心会馆)、居委会及物管用房、16号楼一楼公用车库、中心广场、自行车棚、公厕等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已摊入A、B、C三期房价,产权归小区业主共有。”

该文件主送单位为原巢湖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同时抄送给巢湖市房产局等相关单位。

主管部门:解读有歧义

“对于原地级巢湖市(2004)132号文件理解,业主存在歧义。”昨日下午,巢湖市住房保障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文件中所说的会馆并不是西南角那座会馆中心。该市住房保障中心称,经原地级巢湖市房产局调查,并向原地级巢湖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申请了价格认证,根据认证结论,给出如下处理意见:中心会馆总面积为3139平方,摊入业主分摊面积为699.37平方,拟将此房屋分割后按程序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我们也想盘活这一会馆”,该中心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也有人员来洽商过对房屋租赁使用,但在了解房屋产权存在争议后,均不愿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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