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股市现状下,为顺利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妥善谋划:
第一,应进一步将IPO核查打假机制发扬光大。为打击IPO中的财务造假等弊端,证监会专门组织IPO在审企业2012年财务报告专项检查,检查形式为抽查。笔者认为,抽查虽然会对所有拟IPO企业的造假念头形成威慑或遏制,但对于没有被抽查到并上市的企业,仍可能有造假行为,对于投资这些企业的投资者而言,其上当受骗就是100%概率,仍将波及社会方方面面、危害巨大。对于证监会提出“在发审会前对中介机构底稿进行抽查”。笔者建议必须对每家拟IPO企业都进行财务核查打假,或者说对每家企业的财务等信息都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的严格审核。确保每家拟发行企业披露的信息及时、完整、准确,这是对发行审核工作的最起码要求,否则发行审核工作就失去意义。
第二,应建立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竞争机制。可以断言,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企业仍然会对股票发行上市孜孜以求。对于经过发行审核并获得证监会准予注册的大量企业,哪些先发行,应该建立一套相关机制。比如将拟上市企业的发行市盈率、投资者申购率等指标排序,让企业竞争发行上市资格,谁对投资者让利最大、谁最受投资者欢迎,就优先让其发行上市,让有限的资源得到最优配制。
第三,应尽快完善退市制度。随着注册制的实行,以及未来沪深交易所上市门槛的降低,未来A股市场也有可能出现与目前美国股市相同的一幕,那就是即使公司亏损,仍然可以发行上市,只要投资者认账就行。但是,如果A股市场退市机制不健全,仍然可以卖壳,那么一些绩劣公司上市后就会不思进取,花光投资者的募集资金后转手卖壳,两方得利。可以说,实行注册制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配套建立健全的退市制度,这是在推进注册制改革中需要予以明确的,否则,股市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就无从谈起,股市也将成为“壳”的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