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早年进行剖宫产手术后,纱布竟被“遗忘”。近日,泾县法院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被告泾县某卫生院于2013年12月1日前一次性赔偿原告小张(化名)13万元。
2009年7月17日,小张因怀孕待产,入住该卫生院行剖宫产手术并顺利产下一男婴。后小张感觉腹部一直有疼痛感。今年9月29日,小张因腹部疼痛难忍到上海一家医院进行检查,发现体内下腹部存有异物,需行手术切除。
小张随后进行手术,发现腹腔内居然有纱布及一块蓝色皮条。因自己从出生后仅在儿子出生时进行过手术,所以小张认为自己腹腔内的纱布等医疗物品只能是在卫生院行剖宫产手术过程中遗留的。
一气之下,小张诉至法院,要求卫生院赔偿各项损失13万元。近日,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