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即使病重不治 医生岂可视生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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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即使病重不治 医生岂可视生如死?

□本报评论员
 

11月20日上午,一名被放弃治疗的“死婴”被送至合肥市殡仪馆,即将火化前,火化工意外发现“死婴”尚有生命迹象,随即送男婴赴医院进行抢救。据了解,男婴出生才20多天,患有先天性畸形疾病,家人辗转多家医院治疗未果,于11月12日向医院提出放弃治疗。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显示,男婴的死亡日期是“11月18日”。医院只承认是“误送”。(今日本报04版)

记者采访了解的情况,与此前网传的婴儿“被死亡”消息有些差异。“死而复生”的婴儿,因为患有先天性疾病,且是不治之症,医术已回天乏力,所以婴儿父母只好放弃。不过舐犊情深,如果不是医生已经从专业角度,给婴儿下了“死亡通知书”,婴儿的父母又怎会忍心,把一息尚存的襁褓婴儿送进火葬场?

以上这一追问,与超前开出的死亡证明,就是这幕婴儿“被死亡”悲剧的核心问题所在。以今时今日的医疗手段,绝对不会连病人的生死都判断不清,唯一的可能,也就是涉事医生玩忽职守,在诊断婴儿时不够认真。或许这位医生心想,反正也是不治之症,死亡只是早晚问题,何必还要那么小心谨慎。殊不知,这一念之差,不仅有违医生救死扶伤的职业伦理,如果深究,简直就是在谋杀!

医者父母心,但医生这个职业,也正因为看惯了生死,有些从医人员在面对生命时,似乎又有些麻木不仁。生命之可贵,并非会因疾病而磨损。对身患绝症的婴儿,只要还有生命体征,即便明知抢救无用,也不能视生如死,随意处置。一个对生命没有敬畏的人,怎么配进入这么高尚的行业。

事到如今,医院只承认是“误送”,对己方在工作上明显的疏忽,显然缺少应有的担当和诚意。这种态度无异是对“被死亡”这一做法的认同,与医生诊断婴儿的草率,何其相似乃尔。如此避重就轻的回应,医院指望谁会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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