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一小区业主 “讨回”162万停车费
2013年11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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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收费属于全体业主受益
芜湖一小区业主 “讨回”162万停车费

阿龙 记者 张火旺 文/图
图为芜湖香格里拉小区
 

小区公共停车位收费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受益,但有多少业主能知晓?即便知道了,又有几家业主委员会能把它收进自己的口袋呢?

近日,芜湖市一处住宅小区的业主们,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终于从物业公司账户上成功拿到162万元停车费。

停车费躺在物业的账户里

芜湖市香格里拉小区始建于2004年,是芜湖市较早的一处高档小区,小区建成后,由开发商下属的安徽某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2011年,该物业公司提出物业管理费要上涨的要求,而要涨价至少得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但业主委员会一直没有成立。

这时候有业主提出,小区内有公共停车位600多个,这么多年的停车费收了多少?这些停车费是不是被物业占用了?如果占用了还凭什么涨价?

2011年11月29日,香格里拉小区正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年近70岁的于忠建当选为业主委员会主任。

于忠建上任伊始,就开始着手处理业主们普遍关心的公共停车位收费问题。经查询账目,停车位收费达两百多万元,按照物业条例等规定,公共受益的70%归业主所有,30%归物业公司所有,因此,应该有162万元停车费属于业主。

停车费与物管亏损是两码事

这162万元能要回来吗?

于忠建也没把握,他召集业主委员会开会,研究如何讨要停车费和是否上涨物业费的问题,大家达成共识:在讨回停车费的基础上,可以同物业商量物业费上涨的事。随后,于忠建将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告诉给物业公司,正式要求返还停车费。

“停车费在公司的账户上,我们没动一分钱,还是属于你们的。只是,我们在你们小区投入了太多,实在亏大了,你看,能不能将停车费弥补我们的亏损?”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但业主们表示,停车费与物管亏损是两码事。

设立银行账户又成了一道槛

于忠建找到当地法院寻求帮助。在当地有关部门及法院的协调下,物业公司同意返还给业主停车费。但业主委员会必须开设银行账户。

“那就赶紧办个账户吧。”于忠建担心夜长梦多,立即来到附近银行。然而,银行的答复给于忠建泼了一瓢冷水,由于业主委员会不是法人,没有组织代码证,也没有营业执照,无法开设账户。银行工作人员还告诉他,银行从来没有给业主委员会开设过账户的先例。这钱即使返回来了,也没处放啊。

其他几家银行也无法开设账户。“属于自己的钱,却拿不回来,这是什么歪理?”于忠建当然不甘心。

于忠建整天思考着如何找到答案。一天深夜,他突然搜到北京某小区有着类似的情况,但他们开设了账户。有了先例,给于忠建增加了信心,他继续趴在网上寻找法律依据。

给百万停车费安个“家”

终于,于忠建找到了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的一份文件《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其他组织开户时应提供其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示的证明。其他组织是指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成立的组织,如业主委员会、村民小组等组织。

接下来,于忠建把所有材料准备好,直接来到芜湖市人民银行,要求开设账户,市人行也没有类似例子,工作人员一时难以决定,经请示主管领导,答复是可以到市内任何一家商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老于拿着所有材料再次来到某商业银行,有了依据,银行终于按规定给开设了账户。近日,于忠建一早就来到物业公司,将账户资料交给物业公司,公司负责人吃了一惊:“老于,我们真服了你,竟然真开到了账户。”

第二天,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当初的承诺,将162万元属于香格里拉小区业主的停车费,悉数转到业主委员会的账户上,至此,业主所有担心全部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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