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4岁的吴某和22岁的刘某是一对情侣,两人均没有驾照,但吴某会开车,且经常帮朋友的父亲葛某开车接送人到葛某的网吧上网。今年4月24日晚22时许,吴某教刘某练车,并将网吧的小型客车交给女友驾驶。
刘某随后沿着学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梦溪路交口向左转弯时,与被害人阿力(化名)驾驶无牌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其摔倒受伤。事故发生后,吴某打电话给葛某称,车出了事故,让他迅速赶来。随后,葛某赶到现场,他误以为“事情不大”,因担心吴某常无证驾驶帮自己接送人到自己的网吧上网一事曝光,他提出,自己去顶罪。
葛某顶罪的同时,吴某和刘某则谎称“事发时恰好路过”,并以证人的身份向警方作虚假证明。当得知被害人阿力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消息后,葛某见“事情闹大了”,只得向警方坦白一切。
11月12日,记者获悉,瑶海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包庇罪、伪证罪分别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两年零六个月;判处葛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