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有消息称:本来用于教育培训党员干部的陕西留坝县委党校,却将其中房屋租给承包商开起了农家乐、办起了KTV。餐厅、歌厅都在校内,究竟是对外经营,还是专门为党校学员提供服务,方便学员们互相宴请、培养“感情”? 据新华社
农家乐和KTV的客源来自哪里?
据了解,县委党校的房屋主要由留坝县的李某承租,租期5年,年租金55000元。李某出资改造后开办餐饮农家乐,工商登记名称为“留坝县留云居农家乐”,经营范围为中餐制售,公开对外经营。
那么,前来就餐的究竟都是些什么人?
留坝县委党校校长胡旭霞说,餐厅主要客源以旅游者和居民家里聚会为主,她没有看到过有干部进入这家农家乐。“我们培训的都是县城周边的村干部,他们培训完基本上都自己解决吃饭,我们没有组织过到这家农家乐吃饭。”
留坝县的调查显示,李某在经营过程中,未经许可,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将承租的3间面积分别为15平方米、15平方米和30平方米的房间改造成KTV练歌房,一并对外经营。
留坝县委宣传部给记者的书面材料显示,房屋出租后,县委党校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将收取的2012年、2013年租金共计11万元,全部上交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留云居农家乐自开办以来,上缴税款16405.09元,未发现偷漏逃税行为。
但是,记者索要几次,留坝县及党校并未给记者出示租房合同和财政局为党校上交租金所开票据。
农家乐租赁合同终止
据了解,早在2007年,中央纪委等七部门就曾联合发文,要求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存在商业经营和对外出租;2012年10月起施行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则明确规定,政府各部门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者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
留坝县委书记许秋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文化、卫生等执法部门监管不力的问题,责成部门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由县纪委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县委党校擅自出租房屋有关问题还将继续深入调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目前,留坝县文化、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对留云居农家乐擅自经营的KTV练歌房,依法取缔;党校于11月6日终止了和承租人李某的租赁合同,关停所有经营项目。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认为,党校所有的场地设施都是党校用来从事教育活动的,在没有改变性质之前,只能用于党校的教学和干部培训,不能背离这个资产作为一种设施所具有的功能和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