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与克山路路口,一根杆子上安装50多只探头引起不少过往司机的好奇。密密麻麻的探头就像“小燕子”排列,不少路人及司机都被这么多探头“惊呆了”。(11月5日《南方都市报》)
前几天,有媒体报道,深圳一路口装了9个摄像头。看了这样的报道,不免令公众莫名惊诧。再看到上海宝山区这一路口的50多只摄像头,真是小巫见大巫,要将人惊呆了!
按理说,在公共场所装摄像头,应当与公共利益息息相关,这样才能为大众所接受。比如为了社会治安、为了交通秩序,公安部门在许多地方都安装了摄像头,大众并没有太多疑义,因为这是出于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但即使是为了保障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摄像头也没必要安装得密密麻麻。尤其重要的是,安装摄像头应当给公众讲明用途。
对于这种乱象,有必要尽快地进行统一和规范,应制订相应的规则,规定什么人和机构可以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摄像头的安装应当由什么机构进行管理;必须经过什么样的程序才能安装;对于私自安装的行为应当制订必要的罚则,等等,而不能任由乱象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