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利好究竟在哪里?
“优先股概念”炒作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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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利好究竟在哪里?

华东师范大学企业与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 李志林
 

近年来,我不断呼吁,只要实施优先股制度,新股向二级市场配售,大小非、大小限减持不得低于发行价,用集体诉讼制度罚得造假公司和中介机构倾家荡产等举措,就可终结六年熊市,扭转股市危机,使中国股市走上长期慢牛的轨道。其中,全面推行优先股制度最为关键。

五月中旬,肖钢主席首次表态“要积极研究和推行优先股制度”。但媒体的许多宣传却走样为,优先股主要是用于银行股等大盘股再融资的方便工具,遂使市场对优先股的利好大打折扣,甚至理解为是利空。

优先股制度的利好究竟在哪里?需要从优先股的三种方式谈起:

第一种方式:从新股发行起搞优先股,这是股市最大的利好

2005~2007年股改后,中国股市为何熊冠全球6年?为什么经济金融甚差的美、欧、日股市都一再创出2008年金融危机前的新高,甚至历史新高,而在全球经济一枝独秀的中国股市,却至今12年涨幅为负?除了扩容大跃进导致供严重大于求以外,最主要的症结就在于:新的成本极低的大小非和大小限源源不断地产生,并不断地在二级市场高价减持。根子就在于股权制度极不合理,一股独大,大小非成为一座座悬在广大投资者头上的“堰塞湖”,严重违背了现代企业制度的股权结构防垄断、分散化的要求。

因而,大量的社会资金、机构资金、投资者资金和养老基金等,不愿意进股市参加这种成本极不对等的博弈,股市资金越抽越少。哪怕是新股已停发了一年,也激不起人们投资股市的兴趣。

如果今后新股发行改革后搞优先股,比如规定:控股股东的股权不得超过30%(这完全符合当今成熟股市惯例,如比尔·盖茨只控股微软15%,乔布斯只控股“苹果”8%,李彦宏只控股百度13%等),优先股不得低于25%(只分股息,不计股权,不得在二级市场抛售)。这样,大股东只能通过兢兢业业地搞好公司经营,提升业绩,来获取回报,“大非”30%的股权不敢减持,否则就会被人夺去控股权。

这是比2005年10送3的“股改”更本质的“二次股改”,是对不合理的中国股权制度的重大改革创新,完全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这就一劳永逸地消除投资者对新的大小非没完没了减持的恐惧,使场内外投资者不再害怕有节奏的新股扩容,增强了投资股市的积极性,有望从根本上扭转中国股市的危机。

第二种方式:回购流通股,增发优先股,可将股市缩容

推行优先股制度后,当市道低迷,股价跌到净资产附近,甚至跌破净资产,或者股价估值过低时,上市公司可利用自有资金、短期融资,以及向银行贷款,以很低的价格回购普通股(即流通股),然后予以注销,使公司流通股和总股本缩小,相应地提升了每股净资产和业绩,促使股价上升。

当市道回暖、股价上涨后,上市公司再以略高的价格增发优先股。不仅可以还掉融资或贷款,而且可将获得的差价用来增厚上市公司利润。

此举,将会消灭或者大幅度地减少市场上的“破净公司”,使低价股的股价不同程度地抬高,并通过比价效应,提升整个股市的价值中枢。

如果,较大数量的上市公司都采用这种回购注销股份的方法就会使整个市场进行自我缩容,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这就比原来的大股东回购增持股份要好得多。如,汇金公司不断增持四大银行股份,使大股东的股权越来越庞大。如果回购后是改为优先股,那么,不仅可使上市公司缩小流通股,而且汇金公司还可获取比红利更多的股息,各方都得利。

第三种方式:增发采用优先股,可杜绝绩差公司恶性圈钱

中国股市危机的另一个“杀手”是高价大比例增发,市场形容为“增发猛于虎”。银行股虽然业绩不错,分红还可以,却是以年复一年的大比例增发作为前提的;不少几千万流通盘的小盘股,经常狮子大开口似的一次增发1~2亿股,使业绩稀释,股价下行,投资者失去了分享上市公司逐步成长的红利机会;大量的绩差股也竞相搞圈钱比赛,盲目投资,浪费资源,将公司沦为“垃圾”。

如果今后用优先股方式搞再融资,那么,能发得出优先股的公司,其公司及再融资项目一定是有高成长、高回报的,包括养老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其他长线投资资金,就乐于认购优先股,从而为股市引进大量场外资金。

反之,如果是绩差的、长期不分红的公司,即便想再融资,也很少会有机构和个人愿意认购它们的优先股,就不可能像以往那样的轻易圈到钱。这对减少股市资金的浪费是有利的。因为,对优先股股东的吸引力是公司的良好质地,以及每年有可靠的高于银行利息和红利的股息回报。

若优先股三种方式全面推行那将是比2005年10送3的股改更大的利好,是广大投资者的热切期待,管理层不可不察!

优先股虽然多拿走了股息,却增厚了上市公司的每股业绩

许多人振振有词地说:“优先股有什么好?它拿走了比红利更高的固定股息,岂不侵害了普通股东的利益?难道这不是利空吗?”

我认为,这是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绝大多数投资者可能不知道优先股的一个基本常识:优先股只从上市公司总利润中分得股息,随后,在计算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时,便不再计入总股本。也就是说,它不放在分母之中被净收益相除。

这样,上市公司不仅收获了优先股股东资本投入所产生的效益,而且因为股本缩容,使每股收益又得到了提升,从而对普通股东更有利。因为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提高,远超过优先股东所拿走的股息与红利之间的差价。如果普通股东是大比例送股的话,所得的实惠就更多。关于优先股不计入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是国际通行的惯例,相信99%的投资者均不知情,特此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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