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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遵义钛业巨亏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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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遵义钛业巨亏说起

曹中铭
 

日前,首例主动撤单IPO企业遵义钛业发布了前三季度发生重大亏损的公告。公告显示,2013年1~9月遵义钛业实现营业收入5.78亿元、净利润-2.11亿元,亏损额超过了上一期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的10%。

5年前的4月29日,遵义钛业首发获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按照常理,过会之后便是路演推介、询价、发行新股上市,但遵义钛业却没有如此“幸运”。由于一直过而不发,遵义钛业错过了发行新股的最佳时机,最终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其主营产品海绵钛价格大跌,导致其财务指标不符合上市的要求,进而与资本市场失之交臂。

遵义钛业的亏损,反过来说明年初财务专项核查的必要性。统计数据显示,因为财务核查而不得不与资本市场“暂别”的企业已达280家。毫无疑问,这些企业都是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试想,如果这些企业进入审核程序,说不定有某些企业能够蒙混过关,继而危害投资者的利益,而财务专项核查则将其堵在市场的大门之外。

遵义钛业的出局,又凸显出现行新股发审机制的漏洞。自2009年IPO重启以来,新股不仅普遍呈现出“三高”发行的特征,更对投资者的信心形成巨大的打击。而且,由于包装粉饰业绩现象异常严重,导致新股业绩“变脸”现象愈演愈烈。所有的这一切,其实都是由于新股发行制度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导致的。毫不夸张地说,在挂牌的上市公司中,肯定还存在“绿大地”、“万福生科”式的企业,只不过由于隐藏得深还没有被发现而已。

因此,对于包装粉饰业绩、造假上市的行为,除了发行人、保荐人以及保代必须承担责任之外,同样应该追究证监会发审委相关人员的责任。更重要的还在于,需要对《证券法》第189条进行“革命性”的修改,规定只要是通过包装粉饰业绩造假上市的,一经查实,立即强制退市,由发行人与保荐人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并且禁止发行人通过借壳、资产重组等方式实现重新上市。若此,新股不可能形成巨大的“堰塞湖”,绿大地、万福生科也不会抱着侥幸的心理闯关,新股包装粉饰业绩现象必将大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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