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本报对临泉县公安局民警刘浏在办案过程中殴打当事人以及违规办案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报道,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记者昨日获悉,10月15日,临泉县人民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将刘浏刑事拘留。10月28日,刘浏被提准逮捕。
2013年7月19日,王启林妻子邹燕到临泉县公安局投诉巡防大队民警刘浏,称刘浏在办案中殴打其丈夫王启林。经过调查发现,该局原巡防大队民警刘浏在办理王启林吸毒案件过程中,存在一人办案且有殴打当事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办案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