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直接联系,更加广泛及时地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我省将从11月起,每个月的10号都会有1名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驻皖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人大代表可“约谈”厅局长
根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代表接待日制度》工作安排,每月的10日全天定为接待日,如遇节假日(双休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每个接待日由1名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
如果代表提出约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提前7日向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提出约见的人员及主要内容。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根据约见的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安排,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因特殊情况可委托副职)应接受约见。
代表要求在其他工作日约见的,被约见单位应于收到《约见通知单》的3日内,向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反馈接受代表约见的具体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接受约见的负责人名单。
答复不满意的可重新交办
按照要求,代表在接待日提出的意见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批转有关单位办理。意见建议承办单位一般应在两周内将办理意见以书面形式答复人大代表。
据介绍,代表对提出的意见建议答复不满意的,可通过安徽人大网站“代表服务平台”以“代表问政”的方式提出,省人大常委会将会在“代表服务平台”进行重新交办。
根据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将于11月11日(11月10日为周日)接待代表,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将于12月10日接待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