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一大早,蚌埠市张公山某居民楼“楼长”闫师傅找到蚌埠供电公司:“原来5毛多的电价,现在咋变成了8毛多?俺们整栋楼都是生活困难户,平常用不了几度电,怎么说我们用电超标了啊?”
工作人员经过仔细了解,闫师傅所在的这栋楼产权是属于某单位的宿舍,虽然住了多户人家,可只有一个产权,不具备分户条件。由于住在其中的居民对电费电价相关政策了解不多,没有及时办理“居民合表”的登记,导致棚户区里用上了三档的“高价电”。
工作人员仔细解释了阶梯电价政策后,联系业务人员将电费差价进行核算,并为其办理了500多元的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