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由于国家要求各粮站收粮食必须支付给农民现金,长丰县下塘镇某粮站因此领到拨款。身为粮站站长的王某看到这笔钱打起了歪主意。他将收购来的优良品种卖给商贩,然后再购买国家规定的普通品种填补粮仓,从中赚取差价谋取私利,他带着两名同事共挪用购粮款20余万元。近日,长丰法院审理了该案。
根据新政策,粮站不允许出现给农民打白条的现象,长丰县下塘镇某粮站站长王某领到上级银行的一笔拨款。看到大批现金,王某按捺不住,他将该站的保管员吴某和评价员李某某召集到一起,秘密商议决定用这笔拨款赚一笔。
于是,他们将收购的优良品种卖给商贩,再购买国家规定的普通品种填补粮仓,从中赚取差价谋取私利。半年时间,三人共挪用购粮款20余万元。由于购粮商贩一直拖欠粮款,三人无力弥补粮站亏空,2011年上级粮站查账时发现该粮站账目差距太大,“三只硕鼠”也随即被揪出。
法院认为,由于三人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主动退还了挪用资金。故法院认定三人构成挪用公款罪,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