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安徽将严控保障房出售比例,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职工公寓、人才公寓和乡镇教师、医务工作者等基层工作人员周转用房,以及企业利用自有土地自行建设面向本单位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均不得自行出售。
针对将在今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对《办法》贯彻实施提出具体要求。通知要求,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以租赁为主,各地可根据《办法》规定,在房源供应量充足且承租人自愿购买的前提下,按照先租后售的原则组织出售。
针对保障房的出售比例,通知要求“要严格控制”,且“出售计划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而出售价格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参照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