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20多年来一直坚守在民事审判工作一线,公平高效审理了各类民事案件2000余件,参加合议案件3000余件,案件调解率80%以上。审判效果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涉诉缠访。
她20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地工作,默默无闻的奉献,不计得失,不求名利,不图回报,只求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法官,只为圆一个“优秀法官梦”!
从第一案审理彻底爱上这个职业
她审理过几千件案件,而办理的第一个案件却让她至今难忘。盛大娘——一个60多岁的孤寡老人,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了几千元钱,被杜某以高息为诱饵借走。
老人多次找杜某要钱,杜某不但不还钱还辱骂老人,老人将杜某告上了法庭。
徐雪梅带着书记员很快找到杜某,知道法官的来意后,杜某大声嚷了起来:“我怎么可能欠那个穷老太的钱,告诉你们,传票我是不会签的,法庭我是不会去的。”
徐雪梅义正言辞地说:“有理法庭上说,不签传票,我们依法留置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但是,老人的养老钱你必须想办法尽快还上。”
她的气势震慑了杜某,杜某最终低头签收了传票。
案件审结后,她为老人讨回了养老钱。为了表示谢意,一个寒冷的冬夜,老人打听到了她家住址,哆嗦着掏出了400元钱,她婉转地谢绝了。
这个案件的成功办理,使她感受到了法官职业的崇高,从此,她深深地爱上了法官这个职业,并在心底暗下决心:一定要公正执法,做人民满意的法官。
当事人虽撤诉却撤不掉法官的“追踪”
张某和妻子李某都是上海知青,招工后成为原来安化肥厂职工。1991年,两人因病回上海治疗,因未履行请假手续被单位停发工资;1996年,两人向单位申请病退未获批准;2002年8月,来安化肥厂改制为金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对张、李俩人的问题未作妥善处理;2006年2月,张某和李某向金禾公司提出退休申请遭到拒绝。两人申请仲裁,要求金禾公司为其办理退休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等9万余元。仲裁委员会以其申请已过仲裁时效为由下达了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张某和李某不服仲裁遂又向来安县法院提起诉讼。
徐雪梅主审了该案。经庭审查明,双方之间的劳动争议在1996年已经发生,张某和李某的诉求已过了法律保护的期间。两人意识到败诉已成定局,决定撤诉。徐雪梅首先做通了被告律师工作,尔后又约被告董事长面谈。最终说服董事长尽力帮助对方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做通了被告工作,她又开始找原告谈,告诉他们:“你们十几年未上班,对金禾公司更未尽到丝毫义务,造成今天的纠纷你们负有主要责任。虽然你们失去了胜诉权,但是考虑到你们是老企业的职工,金禾公司愿意给你们一定的帮助。”她一番入情入理的言语使原告打消了上访的念头。经过一个星期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困难补助金2万元,并协助原告办理退休手续。
“针尖对麦芒”遇上“和事佬”
张某诉仲某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案,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徐雪梅接手的是被中院发回重审的案件。两家是隔墙而居的近邻,送达开庭传票时,她建议两家能够调解解决纠纷,以便今后和睦相处。而双方给她的回答是:誓将官司打到底。
两家的态度并没有让徐雪梅打消调解的念头,她知道无论哪家赢,败诉的一家定会上诉,双方会陷入长久的诉讼中,两家的积怨会愈来愈深。庭审中,两人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虽然尽了最大的努力,双方还是没有调解的意思。她没急于表态,而是通过归纳庭审查明的事实,让他们明白是非;通过释法析理,让他们分清责任。最后,她让他们回去考虑合议庭的调解建议。之后,她和他们电话谈、庭里谈、现场谈,请他们的律师、亲友、邻居、村民组做调解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结案后,她又先后六次到现场做工作,敦促双方履行了协议。
在基层法院工作21个年头,天天与老百姓打交道,时时刻刻在为他们解决日常生活中产生的一个个矛盾纠纷,虽然没有审理过惊天大案,但她的工作却得到了百姓的认可。悬挂在民一庭办公室墙壁上“依法为民,公正廉明”的金字牌匾是百姓对她“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最高评价。
百姓对她工作的认可,使她更加热爱法官这个职业。她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了工作中,几乎没有一天不加班,没有完整休过双休日,没有休过一次年休假。她常说:“既然选择了金色的天平,就要不懈地为追求公平和正义孜孜不倦地工作!”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