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通过网络远程下单,再以虚报的商品名称逃避海关检查,将象牙运至国内出售。一年多来,马鞍山人龚某靠着这条发财“捷径”,走私象牙及其制品3.2余吨,总涉案金额超过1.35亿元(本报3月15日曾报道)。
10月21日下午,合肥中院一审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龚某、金某某、吴某某、张某某、杨某、陶某某、许某某等7人有期徒刑15年、13年、10年、6年、5年、3年缓刑5年、3年缓刑4年,没收个人财产。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季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