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马鞍山市和县驾驶人严某很“郁闷”,因为他不曾饮酒,却在驾车时被交警以“饮酒后驾驶”处罚了。
10月13日晚,和县交警在城区开展“酒后禁驾”集中整治行动。19时许,一辆小型汽车在龙潭中路被交警例行检查,询问中,民警闻到驾驶人严某明显有酒气,询问是否饮酒时,严某表示根本没有喝酒。经测试,其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某顿觉冤枉,“我只吃了醉虾,根本没有喝酒,怎么会是饮酒后驾驶呢?”听到严某的辩解,民警详问其因。原来,严某当晚在酒店因喜欢醉虾这道菜,连续吃了几盘,没想到吃到了“饮酒”标准。民警当场告知:醉虾中含有酒精,过量食用后驾驶,一样构成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