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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0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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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时犯罪 退休了也得“买单”

马清 记者 胡昊
 

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虽然已退休在家,但其受贿等罪行仍被追究。近日,已退休三年的原滁州市城管局官员秦某,被滁州明光市法院课以重刑。

秦某退休前是原滁州市城管局副局长,其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1次收受其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和个人现金及购物卡等,共计价值人民币695490元。本以为退休了就可以万事大吉、高枕无忧,不料还是东窗事发。秦某退休三年后,仍被依法追究责任。

近日,经明光法院审理,秦某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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