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陈先生反映,孟津县东苑小区1号楼原本应该建12层的楼房却建了19层,严重影响其他楼房的采光,而1号楼12层以上的业主由于加盖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没有手续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当地规划局回应称该建筑违规,开发商却称“这是县里商量过的,上面会有办法解决。”(10月16日《大河报》)
笔者是建筑系出身,深知高楼建设有着许多条件。楼房确定按12层设计,其所有的结构、配筋、承载、抗风、抗扭等都是按12层结构力学设计。也就是说,在12层高以内结构、受力、承载、地基等都是安全的,此楼房超过12层,就超过原有图纸力学设计,楼房也就不安全了。此大楼因为官员一句话就增加了7层,该楼地基承载、稳定性、结构、抗扭、抗震承载等都进入严重不安全状态,这不是拿大楼“过家家”,拿生命闹着玩吗?
当地规划部门明知道违规,却当了看客;当地建设部门明明知道是违建,却站在那里旁观。足见当地权大于法的官场生态,违规建楼不过是官僚执政的侧影而已,因而违建楼蒸蒸日上,违建开发商安然无恙。现在被媒体曝光了,规划部门、建设部门都表现得很无奈,这本身就是一封吏治举报信。
官员一句话楼长20米掌掴了吏治的脸,诸多部门管不了一个违建楼,暴露权力的张狂;而权力张狂的背后,往往潜藏着官商结合、利益共享、官僚腐败。此违建大楼“先斩后奏”木已成舟,不管民众如何质疑四起,该楼都最终会在权力呵护下“转正”,县领导和开发商都会暗地发笑,伤心、受欺负的只能是民众和法律。可见,吏治腐败导致法律不畅通,才有了权大于法的狂妄。只有根治吏治腐败,权力才没有胆量和机会大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