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合肥一社居委原主任吴某,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4次挪用单位资金125万元给他人使用。昨日,记者获悉,检察机关以挪用资金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分别对吴某和该社居委提起公诉,法院近期将开庭审理此案。
社居委主任挪用125万元
吴某,男,47岁,合肥某社居委原主任、书记。2005年4月,吴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该社居委10万元给阿伟(化名)使用。阿伟分别于2008年7月、2009年11月归还。
2006年1月、2007年12月,吴某先后两次共计挪用110万元社居委资金给另外两人使用。这两人分别于2006年12月、2007年5月和2008年12月归还。
2010年8月19日,吴某又伙同他人挪用社居委资金5万元给阿华(化名)使用,阿华于2011年5月26日归还。
社居委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2006年12月25日,该社居委办公楼、拆迁复建楼项目获得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2007年12月20日,国土部门为该项目划拨国有土地14.2亩。
期间,该社居委与合肥某建筑公司(简称公司)达成协议,项目由该公司承建,公司以成本价为社居委建设一栋办公楼,社居委将划拨土地中的5.95亩以24万元/亩的价格转让给该公司,转让土地价款冲抵办公楼部分价款,公司在该土地上建房对外销售。
2007年5月18日,吴某以该社居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公司签订了协议书,该项目现已实施完毕。今年5月28日,吴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警方刑拘,今年9月6日,吴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合肥某社居委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