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滨州学院上演了一场采集学生DNA的行动,5000多名本科男生全部被一一采血验DNA。直到有媒体介入,滨城区公安分局才解释称:采DNA是为了侦破一系列宿舍盗窃案。(本报昨日07版报道)
应该说,为了维护校园安全,及时侦破发生在学生宿舍的盗窃案件,警方对相关本科男生进行例行检查,是办案的必要程序。然而,在没有接到举报或掌握初步证据的情况下,办案警察便兴师动众地对5000多名本科男生进行采血验DNA,办案手段确实“太粗放”了。从小处讲,是没有把握好办案尺度,突破了学生私权的边界;从大处讲,是在滥用检查权,对学生进行“有罪推定”。特别是,面对学生的质疑,办案警察责令他们“不要说话”,折射出了执法者的冷漠和霸道。
殊不知,警察办案手段“太粗放”,在于警民权利不对等。办案警察对学生滥用检查权,是受“执法都合法”偏执思维驱使,甚至抱有“警察就是法”的霸道心态。正因为存在如此弊端,一些公权部门和执法人员,才会将权力凌驾于法律和制度之上,恣意侵犯私权,损害公众的利益。
因此,狠抓警察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首先,要严把进人关,提高警察职业准入“门槛”,确保准入人员一开始就具有从警所必需的良好职业能力和职业意识。同时,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执法的随意性;特别是要不断提高警察的职业素养,使他们依法办案,不仅遏制犯罪行为,而且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