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据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陕西“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陕西省靖边县法院于9月29日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限内,通过靖边县人民法院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榆林中院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龚爱爱系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因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拥有多处房产,被称为“房姐”。同时,“房姐”拥有的“多个户口”一事也使得公众质疑不断。2013年1月27日,陕西神木警方对龚爱爱立案调查。9月29日,陕西靖边县法院对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公开宣判,龚爱爱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醉驾致多车相撞3人死亡
上海一司机被执行死刑
据新华社电 上海醉酒驾车案司机黄世华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0月11日被依法执行死刑。此前,黄世华醉酒驾车造成多车相撞,致3死3伤。
2012年2月11日,黄世华在亲戚家吃午饭,喝了约6两高度白酒。下午3点左右,老乡刘某驾驶比亚迪轿车送黄世华等人回家,车开至半路,黄世华强行要求自己开车。不久,黄世华就驾车与一辆桑塔纳出租车追尾,他因害怕被查处,驾车逃逸。随后,出租车司机开车追上,并下车拦在黄世华车前理论。黄世华强行启动轿车,将出租车司机顶在引擎盖上高速行驶约1公里后,撞上了路口待转的一辆QQ轿车尾部,QQ轿车又撞上前方待转的一辆悦达起亚轿车,QQ轿车随即着火。出租车司机被撞击挤压致创伤性休克死亡,QQ轿车内两人被烧身亡,悦达起亚轿车内3人受伤。经鉴定,黄世华当日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12mg/ml。据悉,此前黄世华曾因酒后持火药枪射击他人,于2000年6月曾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刑7年。
云南官员强奸幼女案
民事赔偿上诉获受理
据新华社电 受害人代理律师陈维镖昨日向记者证实,云南省大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被告人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一案,因民事赔偿原告人不服判决,向昭通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该院已决定依法受理。
9月24日,昭通市大关县法院对原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家属提出上诉。据昭通市中级法院通告,已于10月10日收到移送的该案上诉材料和案件卷宗,已决定依法受理,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全案审查,将择日开庭审理。
受害人代理律师陈维镖指出,昭通中院立案受理的是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在大关县法院一审中,受害人家长要求被告人郭玉驰承担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共计8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但法院一审对此不予支持。
据受害人家属介绍,在案件一审期间,被告人郭玉驰及家属私下没有提供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