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自建的电力设施容量不足,“小马拉大车”导致停电事故频发;自建小区电力设施出现故障,物业公司不能及时排除;小区各自建设外部电源,造成资源浪费……在合肥的一些小区,这样的问题让业主很闹心。
昨日,在合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上记者了解到,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今后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收费等,建设费用标准暂定为135元/平方米,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业主除房价外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供配电设施不能再“我行我素”
在合肥的一些小区,这样的问题让业主很闹心。开发企业小区公建配套等用电容量配置较低,随着居民入住率提高,用电负荷不断增加,开发商自建的电力设施“小马拉大车”,造成用电高峰时停电事故频发,而没有移交给供电公司的供电设施产权业主,由物业公司管理,出现故障不能及时排除。
记者在昨天的会上了解到,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今后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收费等。
新标准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合肥市市长张庆军会上表示,新规的出台会规范新建小区的供配电,对于那些半新不旧的小区,要多方筹资,彻底解决这一困扰部分市民的老问题,而老旧小区的供配电将纳入老旧小区的整治改造中。
据透露,从2014年1月1日起,合肥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有望统一交由供电公司建设。
“减少了用电安全隐患,也提高了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减少了用电安全隐患。”合肥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合肥新建住宅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供配电设施将“统一动作”,从源头上解决住宅小区用电设施管理问题。
设施建设费纳入商品房“一价清”
合肥市物价局建议,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用标准暂定为135元/平方米,其中每平方米5元统筹用于合肥居民住宅电力设施故障应急维修、抢修等,“试行一年后再重新核定标准。”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笔费用并不会增加市民负担。
据介绍,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合肥统一标准交纳,作为商品房项目建设成本部分,“开发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商品房‘一价清’制度,不得在房价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老旧小区遇故障该咋办?
那么,已建成住宅小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遇到故障该怎么办呢?合肥市物价局表示,对于老旧小区,根据不同情况采用多渠道、逐步解决、逐步完善的方式,彻底解决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管理矛盾。
而对于未移交给供电公司管理的已建成小区、老旧小区,如果开发建设单位仍在从事开发建设活动,将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支付抢修、维修费用,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已注销的,费用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后,从业主共有资金或业主分摊解决。 记者 沈娟娟
非供电部门电力设施 故障收费须明码标价
星报讯(记者 沈娟娟) 记者获悉,对产权属于用户、未移交供电公司管理的供电设施发生故障需要进行维护和抢修时,合肥市对常规项目收费实行最高指导价格管理,其他强求服务费按国家规定的定额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据了解,一旦发生故障,用电户可以委托供电企业抢修,除带电作业、计量装置更换必须由供电企业施工外,其他抢修项目也可自主选择具备资质的单位施工。
“居民住宅小区非供电部门电力设施发生故障的常规项目,其抢修服务收费实行最高指导价格管理,其他抢修服务费按国家规定的定额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合肥市物价局解释,各级供电企业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