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王绍智 记者 曾梅) 阜阳市原人大副主任、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涉嫌受贿2900余万元财物一案,昨日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刘家坤伙同其情妇赵晓莉,利用刘家坤担任中共太和县委书记、太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929.7万元。
法庭上,刘家坤、赵晓莉对指控受贿行为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提起6岁的儿子无人照顾,刘家坤几回落泪,恳请法庭对赵晓莉从轻判处,使她能早日刑满出狱照顾儿子。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