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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肇事后诬告他人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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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0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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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肇事后诬告他人逃逸

 

星报讯(江伟民 记者 陈明) 日前,休宁县流口镇村民朱某骑摩托车带着李某在县城西大桥处,追尾一辆上海牌照的小型轿车,在对方与朱某自行协商处理离开后,朱某却打起了小算盘,报警称上海轿车肇事逃逸。

让朱某没想到的是,交警不仅查明了真相,还发现朱某持有小轿车驾驶证,而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其摩托车也无车牌。交警最终对朱某准驾车型不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仍上路行驶这两项违法行为给予一次性记满24分、合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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