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发布第156号政府令,宣布《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的现象被叫停。《办法》还禁止使用外国人名和地名作地名,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名称亦列入禁止之列。 (10月8日《大河报》)
禁用“洋地名”是文化回归第一步 张枫逸
在北京看到“天鹅堡”、在苏州看到“普罗旺斯”,已经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了。有媒体随机选取全国12座城市240个小区,发现五分之一的小区在命名的时候,都含有外国的信息。明明是中国的建筑,与异域风情毫不相干,却硬要冠上加州水岸、普罗旺斯等洋名,显得不伦不类,甚至有些屈辱。
对于洋地名的热衷,不仅是简单的拉大旗作虎皮,更是缺乏文化自信的体现。在一些管理者看来,用有国际范儿的名字命名,可以提升城市档次,从心理上缩短与国际大都市之间的距离。而对于一些开发商而言,唯洋地名马首是瞻的另一面,是对居住文化的迷失。尽管中国传统文化浩如烟海,有太多元素可以汲取,但一彰显浪漫,就要用到法国的地名;一突出时尚,美国的地名就成了不二选择。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被冠上了“洋名”的小区,每平方米单价几乎都在同城市房价的中上等水平以上。仿佛只要沾上一点洋气,身价立马就上去了。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执行总建筑师刘东卫指出,“洋名小区泛滥是当前特定的社会文化现象,一定程度反映社会的价值取向和隐藏在其背后的国家文化本体性发生的转变。”由于西方文化在全球化中占据强势地位,导致一些国人失去了对自己民族文化和传统的认同,进而丧失民族自信。立法禁止洋地名,河南并非首例,此前南京、宁夏等地都曾出台过类似的规定。此举给洋地名泛滥套上了紧箍咒,理性纠偏意义毋庸多言。
正如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副所长牛宁所言,“如果道路命名者能少一些媚俗、功利,让城市路名更具文化传承功能、更加朗朗上口,那么路名在传承城市历史发展的作用上将更加明显。”禁用“洋地名”只是文化回归第一步。接下来,更重要的是让有关部门和开发商对地名文化形成敬畏,通过邀请专家参与、面向公众征名等形式,从悠久的历史文化中挖掘因子,让一个个苍白的地名鲜活起来,真正成为反映社会历史的“活化石”。
禁止“洋地名”不宜一刀切 木须虫
的确,“洋名字”对于中国的城市来说,归结点还是文化的冲突,一方面“洋名字”在城市的出现,给城市注入了“国际味”;另一方面它又隔裂城市的历史文化,似乎正在侵蚀一座城市的文化根脉,冲击着内心的文化信心。这其实还是渴望走向世界,又担心丢了传统的纠结,说到底还是内心文化自信上的忐忑。
其实,城市命名只是城市文化的外在符号,在文化土与洋的冲撞中,最终归于融合总是大势所趋,关键在于城市的建设者如何将文化注入城市的灵魂。也就是说,文化自觉也好,文化自信也罢,关键是城市建设过程中,要发挥好传统优秀文化的导向作用,形成主体多元的格局。
比如,城市建设规划先行,小到道路的延伸,大到新区域的功能定位,能否做到一张图布局到底,一根文脉贯穿到边,首先需要主政者扪心自问了。规划做好了,方向抓定了,不仅公共导向清晰,商业等局部的微调指向也确切,如民俗街、商业街自然会远离洋名;又如CBD区、万国林立、十里洋场,未必不是另一番风味。
禁止“洋地名”不宜一刀切,不仅是保持文化自信的应有姿态,顺应文化的历史潮流,同时也是政府公共伦理底线的应有之义。小政府而大社会,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自主调节的界线亦应明确。比如,地名命名中的宾馆、酒店、商店、写字楼等场所,更多地属于经济与市场的范畴,用洋名还是地名,取决于每个个体的商业目的,只要是合法的,都应当予以包容和尊重。一方面没必要去禁止,另一方面也禁止不了。至于洋名合理不合理,自然有消费者用脚来投票,而至于洋地名是否会泛滥,则取决于主流文化的影响力,也不在单纯地禁止那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