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欠钱不还被人起诉至法院,岂料这样一起民事诉讼却“牵”出一起伪造公司印章的刑事案件。近日,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1年7月至2012年1月,合肥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阮某从张某处先后借款14万元。阮某出具了欠条,并在上面加盖了“合肥某公司财务专用章”。去年3月,阮某未如约还款,张某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欠条上所盖的财务章涉嫌伪造。 后张某报案。今年5月1日,阮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承认了伪造印章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阮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考虑到其系自首,遂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