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广德县杨滩乡五合村四户村民到本报反映,他们的山场被邻村人长期强行霸占着,更为荒唐的是,一块山场地竟然出现了两个长期使用证。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村民胡方沁介绍,1982年,村里将东家冲紫竹坞山场分配给了他们村里部分村民,并颁发了自留山长期使用证。2008年,邻村的村民丁某某突然擅自毁掉他们山场上的竹木,然后种植茶叶,他们多次制止和找当地政府部门协商未果。胡方沁还向记者出示了他们的山场使用证,其颁发时间确实是1982年。
而丁某某则表示,他并没有侵占胡方沁等村民的山场,其种植的茶叶是在自己承包的山林范围内。丁某某也出示了2009年当地林业部门颁发的山林承包使用证。
那么,一块山场为什么会先后出现两个使用证呢?为了讨一说法,胡方沁等村民把丁某某告上了法院。然而,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经勘察认为,双方争议的山场面积不明确,其所有权归属存在不同说法,该争议应由当地政府部门管辖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