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至201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5663件,立案侦查5143件6963人,与前五年基本持平”。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晓燕作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之前5年:360名县处级以上干部下马
在这五年立案侦查的案件中,全省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360人,占立案总人数的5.2%,其中25人为厅级干部。立案侦查5万元以上贪污贿赂大案3756件,占立案总件数的73%,其中百万以上的大案有278件。
5年来,我省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执法司法权索贿受贿案件2859件,占立案总件数的55.6%,与前5年相比上升了21.8%。
同时,对于行贿犯罪,5年共立案侦查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820人,与前5年相比,上升了38.3%。
今年1~7月:查处贪腐“处干”上升40%
在民生领域,5年来,我省共查办贪污贿赂4223人,其中最多的是涉及征地拆迁,共有1197人,占到28%;涉农资金分配884人,保障性住房建设25人,教育和医疗卫生624人,就业和社会保障、扶贫救灾181人,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监管228人。
此外,报告中显示,今年1~7月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的各项数据,同比都有较大提升。
“今年1~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65件1129人,与2012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22.5%和7.6%。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765件,同比上升28.8%”。据悉,今年前7月5万元以上大案量,已经占到了前五年总量的1/5。而县处级以上要案共立案侦查62人,同比上升40.9%,其中厅级干部占到了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