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时候还是“朋友”,到了交房的时候却成了“敌人”,多年以来,因新建小区交房条件达不到要求,而引发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战争”屡见不鲜。
不过,随着《安徽省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0月1日开始施行,水、电、气、道路、绿化,甚至是有线电视的配置均被严格列入交房的“全身体检”范围,一旦成果显现,我省也将在全国率先“终结”因交房引发的“战争”。
旧“恨”:黑灯瞎火开发商就敢交房
案例:市民郭女士在合肥市某楼盘交房时发现,小区里的用电竟然是建筑施工临时用电,最令她恼火的是,拿到手的新房竟然还没有燃气管道。
新规:水、电、气等查验内容都不能少
安徽省住建厅副厅长仲亚平解读说,出台综合查验办法,目的就是“堵住‘缺、拖、少’”。
按照此次《办法》规定,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共包括10项内容,包括水、电、气、通信设施的配置到位情况,也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环境卫生等设施以及社区管理用房建设。
旧“恨”:房型都错了还能竣工验收
案例:市民赵先生曾购买了一套三室两厅两卫的房子,结果拿到手后却发现卫生间竟然变成了一个,当他找到开发商理论的时候,对方还理直气壮地告诉他,小区通过了竣工验收概不负责。
新规:综合查验再上“紧箍咒”
此次综合查验针对这些设施配套不到位的现象“量身打造”的。
“比如,有的住宅小区开发商承诺配套幼儿园,但是交房时没有建好,这个综合查验办法实施后,就将属于文化教育配套没有完成,是不能交付的。”仲亚平还提醒说。
旧“恨”:一期领房就得住在“工地”
案例:市民赵阿姨在某大型小区购买了一期住宅,然而,当其入住后却发现,小区里施工车辆随意进出,不但整个小区里满地灰尘,而且绿化还没完成,说是等剩余几期建成后一起种植。
新规:新建与在建须“泾渭分明”
仲亚平解释说,小区开发建设体量大的,可以按照规定分期开发和交付,但是分期开发必须依据规划设计的组团开建。
今后,开发商申请综合查验的前提就是,必须配备满足入住居民生活的服务设施,并与在建的组团严格分开;全部竣工后,开发单位需要再办理整体的综合查验,防止分期开发过程中“留尾巴”。
旧“恨”:验收部门太多投诉找不到门
案例:购房者黄阿姨住进新小区后发现了诸多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却又涉及到负责验收的不同单位,究竟哪些问题该向谁投诉?
新规:查验发现问题后果“很严重”
《办法》还明确,新建小区综合查验不合格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不予全额解控;参与综合查验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开发商到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甚至是专业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参与者,这些规定无疑亮出了“很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