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9月17日下午,有肥东县网民举报牌照为皖A9D120的救护车,多次在育红小学接送孩子。经查,当事人郑某,现为肥东县精神卫生防治院救护车驾驶员,小孩在肥东县育红小学就读。
据悉,今年9月1日开学以来,郑某在医院救护车(皖A9D120)使用间隔时间,接送其小孩上学,大约10次左右。
昨夜,肥东县卫生局依据调查核实结果,责令县精神卫生防治院立即调离郑某的驾驶员工作岗位;郑某缴纳违规公车私用的汽油费、机械磨损费300元。此外,肥东县精神卫生防治院根据单位相关制度,给予郑某经济处罚500元,并将此事通报全县卫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