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9月12日电 作为古徽州文化的主要承载地,黄山拥有丰富的古民居、古村落资源,粉墙、黛瓦和高耸的马头墙,精美绝伦的砖雕、木雕、石雕……被誉为徽州文化“活化石”。
随着时代发展,这些“老房子”逐渐没有了实用价值,未列入各级文保单位的大批古建开始以每年5%的速度消失,很多闲置的古民居陷入了“拿钱维修——关门保护——再来维修”的怪圈。
2009年起,黄山市委市政府启动实施了“百村千幢”保护工程,通过全面摸排,确定保护标准,规划用5年时间,对101个古村落、1065幢古民居采取相应的“抢救性”保护利用措施。
针对古村落保护投入大、古民居产权转移难等问题,黄山市政府出台了《古村落保护利用暂行办法》等7个规范性文件,对涉及古村落和古民居的抢修、迁移、认领、土地转让、房屋登记、资金支持、相关程序等作出明确规范,如确定了原地保护、异地集中保护两种模式,探索认租、认领、认购等办法化解资金难题,以及规范了古民居利用的主要业态等。不仅催生了一批文化新业态,推动了当地文化产业集聚发展,而且在改善当地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文明建设水平、增加就业等方面都起到较大推动作用。